鋰電池海運報告辦理 氫電池空運條件鑒定
佛山華謹檢測中心作為一家專業從事材料檢測、檢驗的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認可實驗室,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認可實驗室,以及檢驗檢測機構(CMA)認可實驗室等資質。好檢測憑借專業而高素質的技術團隊,秉承“致力品質 創新服務”的服務宗旨,持續深耕檢測行業,根據市場需求,我們會不斷加強研發,拓展我們的檢測能力范圍,提升服務水平,同時,不斷開拓檢測、檢驗、認證咨詢、審核、培訓、技術咨詢等服務,致力于為客戶提供“一站式全供應鏈“優質的檢測認證咨詢服務。
磁性檢測及咨詢服務
由于某些貨物會產生磁場,對飛機的導航系統和控制信號有干擾,航協(IATA)將磁性貨物列為第9類危險品,在收運時必須加以限制。因此具有磁性的貨物在運輸前都需要按照IATA DGR的要求進行磁性檢測,以保證運輸的安全。
鋰電池UN38.3測試和包裝件1.2m跌落測試:
UN38.3系指由聯合國危險貨物運輸委員會編寫的《試驗和標準手冊》(Manual of Tests and Criteria)中關于鋰電池檢測的第38.3節,成品鋰電池或含鋰電池的設備運輸都必須先完成38.3節中規定的各項測試(除非有始發國主管當局的批準文件才可豁免),鋰電池單獨運輸或與設備包裝在一起運輸,還需經過包裝件1.2m跌落測試。
根據運輸協會《危險品規則》(60版)相關規定,2003年06月30日之后生產的鋰電池或電池組的制造商和后續分銷商必須提供聯合國《試驗和標準手冊》第III部分第38.3小節(簡稱UN38.3)第38.3.5段規定的UN38.3試驗概要(UN38.3 Test Summary,簡稱概要),該規定從2020年01月01日開始執行。概要包含完整的企業名稱、地址、電話、郵箱、等及相應的電池信息與測試信息。
注:樣品如需退還請務必在委托申請時在相關位置明確注明,否則以不退樣處理。
鉛電池振動、壓差、55℃漏液測試:
振動、壓差、55℃漏液測試是針對鉛電池運輸條件的一系列測試。根據聯合國危險貨物運輸委員會編寫的《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 》中的規定,一般情況下含電解液的鉛電池如未經過任何測試,運輸鑒定為第8類危險品,UN編號2794;如果鉛電池通過振動、壓差測試,未進行或未通過55℃漏液測試,運輸鑒定為第8類危險品,UN編號2800;如果鉛電池依次通過三項測試,則鑒定為∏限制性物品”。
檢測項目:
鋰電池檢測(UN38.3測試、1.2m包裝件跌落測試等)。鉛蓄電池檢測(振動、壓差、55℃漏液測試等)。各類電池的運輸條件鑒定。各類電池的MSDS制作。根據客戶要求依據各種標準進行電池檢測(如電池容量測試等)。
檢測電池種類:
鋰離子電池、鋰金屬電池、大型鋰動力電池、鉛蓄電池、氫/鎘電池、堿性電池、其他各類化學電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