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膠材料REACH檢測 塑膠粒子歐盟REACH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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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REACH測試
為了保護人類健康與環境發展,并促進對化學物質的有效管理,歐盟《關于化學品注冊、評估、許可和限制法規》,簡稱REACH法規(即歐盟法規(EC) NO.1907/2006)已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執行。
歐盟化學品委員會(ECHA)根據化學評估,將一些高風險化學品列入高度關注物質候選清單(Substance of Very High Concern,簡稱SVHC),供應鏈所有環節的參與者均需要提供涉及SVHC的數據信息。ECHA于2008年10月28日正式公布了首批15種SVHC清單,至2020年6月25號陸續正式公布了共23批209項SVHC,依據ECHA的規劃,在后續的時間里將會不斷地公布新的SVHC。一旦產品中SVHC含量超過0.1%,那么供應鏈中涉及到的各環節供應商都需要履行傳遞信息的義務;如果產品中所含SVHC年生產或進口總量超過一噸,那么生產商或進口商需履行通報的義務。
reach檢測項目
2019年1月15日,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發布通知,新增第20批共6項物質為高度關注物質,其中包括了四種多環芳香烴物質和一種物質,另外一種物質也因其內分泌干擾特性被收入,SVHC清單正式更新為197項。
注:目前歐盟REACH SVHC已更新到197項,可以點擊鏈結查看 http://echa.europa.eu/candidate-list-table
◆ 限制物質
即REACH 法規附件17,是對某些危險物質、配製品和物品製造、投放市場和使用的限制,是物品除SVHC 以外的重要工作內容,2009 年6 月1 日歐盟關于限制物質舊的監管條例76/769/EEC 指令廢除,所有相關條例被歸入REACH 法規統一執行。任何物質,不管是其本身或含在配製品、物品中,只要該物質的使用對人類健康和環境具有不可接受的風險,都必須在歐盟范圍內進行限制,對于限制含量,附件17中有明確規定。